QC/T 1165-2022 汽油乘用车炭罐用空气滤清器
标准号 | QC/T 1165-2022 | 标准名称 | 汽油乘用车炭罐用空气滤清器 |
发布日期 | 2022-04-24 | 实施日期 | 2022-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T13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60.40 | ||
起草人 | 冉超、赵晓东、姚运振、王全富、何雍奥、沈红节、牛一群、陈登宇、范新军、刘向民、周传高、薛亚飞、常瑞征、汪森、马国祥、李泉、郭亚威、陈晓军、王俊伟、王志良、陈超、陈武斌 | ||
起草单位 | 上海滨道滤清器有限公司、广州华创化工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南昌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内燃机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蚌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威尔低炭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亿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国威滤清器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神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吉利汽车研发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索菲玛汽车滤清器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汽油乘用车炭罐用空气滤清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体积流量为22.7L/min ~ 70L/min的汽油乘用车炭罐用空气滤清器(简称炭罐空气滤清器)。其他炭罐空气滤清器也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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