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11/T 0019-2022 农村信用信息采集与加工 农户
标准号 | DB3411/T 0019-2022 | 标准名称 | 农村信用信息采集与加工 农户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 实施日期 | 2023-05-1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小岗村村民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滁州市农业农村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2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60 | ||
起草人 | 严永兵、陆骐、张士胜、潘文娟、黄振、张玲云、季文波、姜勇、金赵辉、林兴虹、杜新成、赵名义、杨茜 | ||
起草单位 | 小岗村村民委员会、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凤阳县美丽办、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凤阳县乡村振兴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界定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加工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加工的基本原则、信息采集、信息加工和异议处理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户信用的信息采集与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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