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37/T 4613.2-2023
中文名称:智慧城市 基础设施 第2部分:城市智能中枢数据要求
英文名称:Smart city—Infrastructure—Part 2:Urban intelligence hub data requirements
发布日期:2023-05-11
实施日期:2023-06-11
提出单位:山东省大数据局
归口单位:山东省大数据局
批准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杨叶、孙永良、高万里、贺振华、石俊龙、李建伟、孙磊志、邢丹丹、朱薪安
起草单位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大数据中心、青岛市大数据中心、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城市建设中城市智能中枢的数据采集、数据汇聚、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智慧城市建设中城市智能中枢数据管理的功能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