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679-2023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
标准号 | GB/T 42679-2023 | 标准名称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实施日期 | 2023-09-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Z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01 | ||
起草人 | 陈德、杨丽、李艳丽、蔡建波、任兰天、贾向春、叶雪珠、张振文、张吉斌、白金顺、李兆君、张晓芳、王舒、纪传侠、马明军、赵林萍、霍家佳、梁尧、蔡珉敏、徐丽红、杜晓丹、常智慧、敖其尔、李涛、张棋、乔志刚、廖斌斌、高东峰、张净瑞 |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福建省致青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盛发环保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安徽莱姆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业大学、湖北省十堰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安徽丰原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确立了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总则,规定了秸秆收储运、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及原料化利用的要求;规定了畜禽粪污收贮运、堆肥利用、低温厌氧利用、能源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垫料化利用、昆虫转化利用及全量还田利用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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