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233.2-2023 铸钢件 超声检测 第2部分:高承压铸钢件
标准号 | GB/T 7233.2-2023 | 标准名称 | 铸钢件 超声检测 第2部分:高承压铸钢件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实施日期 | 2023-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GB/T 7233.2-2010 | |
提出单位 | 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J3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040.20 | ||
起草人 | 李兴捷、徐旭、张震、侯春雨、张建卫、任卿、马正强、王清宇、许文达、王凯、田勐、程仕树、王恩刚、伍方明、帅德军、黄连凯、逄文华、胡中华、崔兰芳、刘玉昌、安扬、郭宗山、孙春贵、杜应流、王立华、宋全知、王汉超、贾冠飞、沈海红、卢旗锋、陈涛、张义如、刘祎、杜铭、张洲旭、刘渊毅、祖宇伟、徐磊、齐英豪、张文、谢敬田 | ||
起草单位 | 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隆特材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毅君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缙云县克力尔检测器材有限公司、青岛昌辉管业有限公司、山东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福铃铸造有限公司、襄阳金耐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振挺精工活塞有限公司、烟台市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高承压俦钢件超声波检测的一般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经过晶粒细化热处理且壁厚不超过600m的高承压铸钢件的超声检测。对于壁厚大于600mm的铸钢件,如无特殊要求,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奥氏体及奥氏体-铁素体双相不锈钢,马氏体不锈钢可参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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