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220-202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规范
标准号 | DB12/T 1220-2023 | 标准名称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05-30 | 实施日期 | 2023-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F0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起草人 | 张立艳、杨彬、王喜来、高雅、赵彦波、李子晨、张聚尧、蔡杨、王亮 | ||
起草单位 | 天津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旭然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后评价的评价条件、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已经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并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常运营或达到预期生产能力并满一定时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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