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12/ T 0009-2023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开原大米
标准号 | DB2112/ T 0009-2023 | 标准名称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开原大米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 实施日期 | 2023-07-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 归口单位 |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B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60 | ||
起草人 | 文武、李文波、李洪江、李昂、赵大权、李宏波、王博、朱成博、肖波、苏昕、康玉林、高洋、薛颗、张晓蕾、韩刚、张君、杨希国、陈阳、王大鹏、刘天一 |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开原市农副产品协会、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原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铁岭市绿荷工贸连锁有限公司、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铁岭市计量测试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开原大米的保护范围、产地环境、栽培技术、加工技术、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15年第14531406号注册登记的开原大米的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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