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12/ T 0009-2023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开原大米

标准号 DB2112/ T 0009-2023 标准名称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开原大米
发布日期 2023-06-15 实施日期 2023-07-15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归口单位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批准发布部门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B22
国际标准分类 67.060
起草人 文武、李文波、李洪江、李昂、赵大权、李宏波、王博、朱成博、肖波、苏昕、康玉林、高洋、薛颗、张晓蕾、韩刚、张君、杨希国、陈阳、王大鹏、刘天一
起草单位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原市农业农村局、开原市农副产品协会、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原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铁岭市绿荷工贸连锁有限公司、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铁岭市计量测试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开原大米的保护范围、产地环境、栽培技术、加工技术、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15年第14531406号注册登记的开原大米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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