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2047-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铜、锌、铬、镍、铅和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标准号 | DB42/T 2047-2023 | 标准名称 |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铜、锌、铬、镍、铅和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发布日期 | 2023-06-27 | 实施日期 | 2023-08-27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Z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 | ||
起草人 | 周珂、刘燕燕、赵涛、孙斌、袁文博、梁胜文、朱汉昌、徐海明、李馥锶、朱静、赵旭、罗秋、黄荣、程远佳、李明 | ||
起草单位 | 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武汉市汉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铜、锌、铬、镍、铅和镉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文件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铜、铬、镍、铅和镉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铜、锌、铬、镍、铅和镉的测定。两种方法的检出限及测定下限详见附录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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