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 0276-202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标准号 DB54/T 0276-2023 标准名称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发布日期 2022-07-01 实施日期 2023-08-02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归口单位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P33
国际标准分类 90.010.30
起草人 曾宇、魏婷婷、车鹏阳、李存明、裴智超、王登甲、吴晓海、赵一楠、李强、刘煜、索朗白姆、傅治国、管育才、陶昌军、高庆龙、丁勇、朱超、多庆巴珠、蒋长春、朱旭明、赖裕强、侯文、姜运豪、周伦平、焦青太、杨晓娇、熊伟成、兰丽、孙弘历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西藏自治区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协会、西北工业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藏宁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市设计院、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大学、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科技协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阿里象雄建筑勘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
适用范围

为贯彻落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西藏自治区建设生态文明高地,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的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绿色建筑应结合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且建筑布局应与场地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相适应,并应对场地的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等加以组织和利用。

绿色建筑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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