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12/T 12-2022 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 示范镇(乡)评价规范

标准号 DB3412/T 12-2022 标准名称 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 示范镇(乡)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 2022-11-30 实施日期 2022-12-30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 归口单位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批准发布部门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12
国际标准分类 03.080.30
起草人 齐刚、张泉、霍家佳、孙健、何标、董玉、张硕
起草单位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界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颖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颖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放心消费示范镇(乡)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示范镇(乡)评价的原则和方法,规定了示范镇(乡)评价指标、评价流程、评价要求和动态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放心消费示范乡镇、街道的评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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