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633.5-2022 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5部分:L-精氨酸及L-盐酸精氨酸
标准号 | QB/T 5633.5-2022 | 标准名称 | 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第5部分:L-精氨酸及L-盐酸精氨酸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实施日期 | 2023-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X69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80.20 | ||
起草人 | 关丹、宁健飞、刘奂臣、贾雪峰、杨炼、章平、刘元涛、孙晓君、哈志瑞、张文文、夏颖、周旭波、惠人杰、陈宁、黄建忠 | ||
起草单位 |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希杰海德(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大连医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远大弘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澳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南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L-精氨酸及L-盐酸精氨酸的感官、理化、安全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的内容,并给出了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简式和相对分子质量的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以淀粉质类、糖类等为原料,经生物发酵法生产的,用于食品加工用的L-精氨酸及L-盐酸精氨酸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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