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4372-2023 食用油籽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表编制规范
标准号 | NY/T 4372-2023 | 标准名称 | 食用油籽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表编制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04-11 | 实施日期 | 2023-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 归口单位 | 农业农村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B02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起草人 | 李淞淋、张雯丽、汪学德、陈刚、黄家章、包月红、徐佳男、马宇翔、马云倩、高雯 | ||
起草单位 |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河南工业大学、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食用油籽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表的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内容要素、平衡表样式、数据来源及处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行政管理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市场主体等,以衡量全国性的食用油籽和食用植物袖两大类产品供需平衡状况为目的的表格编制。编制区域性食用油籽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表,或编制细分项产品,如油用大豆、油菜籽、花生仁、葵花籽、油棕果、棉籽、芝麻、胡麻籽、油茶籽,以及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棕榈油、棉籽油、芝麻油、胡麻油、亚麻籽油、茶籽油等的供需平衡表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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