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3-2023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
标准号 | HJ 8.3-2023 | 标准名称 |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 | 2023-01-04 | 实施日期 | 2023-0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HJ/T 8.3-1994 | |
提出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13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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