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310015-202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 (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号 DB33/T 310015-2023 标准名称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 (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发布日期 2023-06-13 实施日期 2023-09-13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 归口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批准发布部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10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40
起草人 刘启贞、潘骏、段玉森、曹军、孙鑫、张劲松、程金平、徐捷、包权、秦艳红、宋清川、伍震威、李启勇、吴明胤、王新
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交通大学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系统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的检测,比对评估等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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