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570-2023 进口再生原料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
标准号 | SN/T 0570-2023 | 标准名称 | 进口再生原料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 |
发布日期 | 2023-05-05 | 实施日期 | 2023-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SN/T 0570-2007 | |
提出单位 | 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海关总署 |
批准发布部门 | 海关总署 | ||
中国标准分类 | C57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80 | ||
起草人 | 王正直、陆地、王立功、雒书鸿、许明发、邢立学、葛童、袁丽君 | ||
起草单位 | 青岛海关、海关总署商检司、青岛海关等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再生原料放射性污染检验的检验要求、现场检验、结果判定和检测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实施商品检验的进口再生原料的放射性污染检验和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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