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2181-2021 学校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标准号 | DB43/T 2181-2021 | 标准名称 | 学校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 实施日期 | 2021-12-1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湖南省公安厅 | 归口单位 | 湖南省公安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20 | ||
起草人 | 张小兵、温昊、刘绘锦、张平、周杰、陈向科、胡毅、李丽英、朱和平、胡超超、田建云、余求理、杨慧、唐爱华、陈治国、汤烈、申文娟、胡令权、王诗侃、罗劭轩、王韬才 | ||
起草单位 | 湖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湖南省公安厅反恐总队、湖南省教育厅安全处、长沙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手拉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声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三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邵阳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元一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世邦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戍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等级和重点部位、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各类学校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其它教育培训机构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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