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PA 01-2023 智慧景区评价指标
标准号 | T/CNPA 01-2023 | 标准名称 | 智慧景区评价指标 |
发布日期 | 2023-07-21 | 实施日期 | 2023-08-2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00 | ||
起草人 | 梁焱、宋磊、崔宇迪、张海平、王曹栋、王春鹏、陈斌、刘邦仪、王书生、于文龙、王国银、程再庐、孟凡刚、王红玲、汪早荣、艾昌勇、陈晓华、张友国、王敏、程序、王振兴、路梦西、李洪鹏、黄深强、杨豪杰、张磊、夏勇、王琦、邵先国、赵旭伟、王勇、沈淙波、马恩、张兵、 李涛、廖丹、陈晨、张宏基 | ||
起草单位 |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浙江省风景名胜区协会、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智胜慧旅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爱森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夏票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亨通网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华景乐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云景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酷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塔森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都江堰市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庐山智慧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长城管理处、四川领创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景区评价原则、评价要求和评价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后的景区智慧化评价。 随着技术进步、评价手段的提升和评价要求的变化,适时调整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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