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0583.1-2015 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装置 第1部分:水封式
标准号 | YY/T 0583.1-2015 | 标准名称 | 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装置 第1部分:水封式 |
发布日期 | 2015-03-02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YY 0583-2005 | |
提出单位 | 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药监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4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40.40 | ||
起草人 | 吴平、牟鹏涛、万敏、许慧、李海心 |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宁波康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天台县双星医疗器械厂、上海华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契斯特医疗科技公司、泰利福医疗器械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YY/T 0583的本部分规定了无菌供应的水封式一次性使用的胸腔引流装置(简称:引流装置)的要求。该装置既可进行重力引流,也可与负压吸引系统连接,实现吸引引流。 插入病人胸腔的胸腔引流导管、干封式胸腔引流装置和带自体血回输系统的胸腔引流装置上自体血回输系统的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 预期用于病人携带的引流装置不适用于本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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