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34/T 4461-2023

中文名称: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协商工作指南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consultation of villagers' council (residents' council)

发布日期:2023-07-31

实施日期:2023-08-31

提出单位:蚌埠市四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归口单位:安徽省民政厅

批准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刘刚、邹波、张敬瑞、袁志哲、宋建波、赵旭

起草单位

蚌埠市四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蚌埠市蚌山区纬二路街道办事处、蚌埠市蚌山区黄庄街道办事处、蚌埠市蚌山区雪华乡人民政府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协商工作的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和形式、协商程序、协商成果运用及工作保障。

本文件适用于村(社区)的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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