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34/T 4461-2023
中文名称: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协商工作指南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consultation of villagers' council (residents' council)
发布日期:2023-07-31
实施日期:2023-08-31
提出单位:蚌埠市四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归口单位:安徽省民政厅
批准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刘刚、邹波、张敬瑞、袁志哲、宋建波、赵旭
起草单位
蚌埠市四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蚌埠市蚌山区纬二路街道办事处、蚌埠市蚌山区黄庄街道办事处、蚌埠市蚌山区雪华乡人民政府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协商工作的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和形式、协商程序、协商成果运用及工作保障。
本文件适用于村(社区)的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协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