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461-2023 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协商工作指南
标准号 | DB34/T 4461-2023 | 标准名称 | 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协商工作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07-31 | 实施日期 | 2023-08-3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蚌埠市四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归口单位 | 安徽省民政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60 | ||
起草人 | 刘刚、邹波、张敬瑞、袁志哲、宋建波、赵旭 | ||
起草单位 | 蚌埠市四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蚌埠市蚌山区纬二路街道办事处、蚌埠市蚌山区黄庄街道办事处、蚌埠市蚌山区雪华乡人民政府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协商工作的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和形式、协商程序、协商成果运用及工作保障。 本文件适用于村(社区)的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协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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