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553-2023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
标准号 | DB32/T 4553-2023 | 标准名称 |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实施日期 | 2023-10-22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焦灵利、李明、卞蓉蓉、赵敏、李尧、宋杏芳、郭艳、倪敏、马丹华、杨婷婷、卢杰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总则、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职责、工作制度和程序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时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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