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717.4-2023 消费品召回工作规范 第4部分:召回实施
标准号 | DB61/T 1717.4-2023 | 标准名称 | 消费品召回工作规范 第4部分:召回实施 |
发布日期 | 2023-08-28 | 实施日期 | 2023-09-2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10 | ||
起草人 | 肖凌卿、惠利梅、韩岭、周欣、杨晓溪、王朝阳、吴晓晨、陈勇、李季、王振、铁文安 | ||
起草单位 |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泾渭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缺陷消费品召回实施的术语和定义、召回方主体责任、召回原则、召回程序、召回效果评估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消费品召回工作中的召回实施和效果评估。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