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3209/T 1240-2023
中文名称:医疗机构药物警戒工作指南
英文名称:Guidelines on pharmacovigilance for Medical institutions
发布日期:2023-07-03
实施日期:2023-10-03
提出单位: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批准发布部门: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刘丽丽、姚立娟、周仁云、邓晓文
起草单位
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盐城市药学会药物警戒专业委员会
标准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医疗机构药物警戒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确定了总体要求,提供了机构设置、人员、工作制度和程序、资源保障的指导和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盐城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药物警戒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药物警戒工作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