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5/T 1083-2023 医疗机构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3205/T 1083-2023 | 标准名称 | 医疗机构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08-23 | 实施日期 | 2023-08-3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L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20 | ||
起草人 | 鞠鑫、谢兴潜、夏燕、孟华、朱杰、马振刚、张俊杰、陆晓明、刘旭哲、周文渊、赵亚、姚永刚、顾嘉奇、汤景云、沈婷、贝乾、陆建新、沈为濂、金健、仲晓伟、李斌、颜庆、顾纪君、徐先泉、张华荣、程思明、刘亚军、汪春亮、朱晨、诸俊、闵寒、柳维生、费雪刚、唐广场、沈翀、顾驰洲、黄利军、沈颖杰、丁翀、方卫青、高喆、赵斌、丁松松、吴雪晴、王萍、施岭、顾奇、郝尚印 | ||
起草单位 | 苏州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苏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常熟市卫生信息中心、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发展中心、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苏州工业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市立医院、苏州市中医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国保信息系统测评中心有限公司、苏州亿阳值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安国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如意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开展数据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常规工作及专项工作的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监管部门检查与评估。本文件所指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校医院、乡镇卫生院、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卫生监督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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