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945.2-2015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带内部电源的体外心脏起搏器安全专用要求

标准号 YY 0945.2-2015 标准名称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带内部电源的体外心脏起搏器安全专用要求
发布日期 2015-03-02 实施日期 2017-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国家药监局
中国标准分类 C35
国际标准分类 11.040.01
起草人 高中
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适用范围

本标准不适用于直接或间接连到供电网的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起搏电极或其他用于心电模拟的设备:成为带其他功能的设备的内部部件;或使刺激从外部通过胸腔或食道;或在高速起搏上提供抗心动过速能量;或提供起搏系统分析功能。

双腔设备的每一腔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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