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B/T 1135-2023 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标准号 | WB/T 1135-2023 | 标准名称 | 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 实施日期 | 2023-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10 | ||
起草人 | 刘然、鲁亚霜、徐劲松、廖家华、颜坤玲、陈朝晖、鹿政华、孙刚、高国庆、高翔、张奕希、沙晓俊、王明媛、胡凯、贾翔宇、李灏源、楚宁志、刘哲、赵洁玉、崔丹丹、蒋浩、侯海云、王辉军、张晓东、郝皓、周志成、毛宁、谭晓雨、王波勇、陈程、李进、陈罡、易茗 | ||
起草单位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绿色物流分会、马钢集团物流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江苏满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亿海蓝(北京)数据技术股份公司、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中理检验有限公司、中物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创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运易通科技有限公司、物资节能中心、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绿色交易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智慧绿色货运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给出了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相关的术语、基本原则,规定了核算边界与核算框架、核算步骤、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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