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8593-2021 民用轻小型多旋翼无人机系统飞行性能
标准号 | HB 8593-2021 | 标准名称 | 民用轻小型多旋翼无人机系统飞行性能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实施日期 | 2021-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V3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020 | ||
起草人 | 叶川、曹国杰、胡应东、舒振杰、吴冲、漆鹏程、路通、杨旸、唐瑭、何志凯、程庆敏 | ||
起草单位 | 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一飞智控(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多旋翼无人机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起飞、爬升、悬停、巡航、下降、着陆各阶段飞行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250g至150kg的无人机论证、研制和使用等各阶段飞行性能的分析、仿真、评估和验证。其他无人机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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