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8605-2021 飞机复合材料结构适航符合性验证通用要求
标准号 | HB 8605-2021 | 标准名称 | 飞机复合材料结构适航符合性验证通用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实施日期 | 2021-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V3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045 | ||
起草人 | 程凯、冯振宇、马健、解江、刘小川、邹君、栗晓飞、王薇 | ||
起草单位 |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西安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飞机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如碳纤维、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等)结构(以下简称复合材料结构)的适航符合性验证通用要求,包括:材料和制造、静强度、疲劳和损伤容限、气动弹性、持续适航以及适坠性、防火阻燃和其他受热问题,闪电防护的适航符合性验证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依据CCAR 23、CCAR 25、CCAR-27、CCAR-29部获得型号合格证,并依据 CCAR-21 部生产的飞机复合材料结构适航符合性验证,其他复合材料结构适航符合性验证可参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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