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8596-2021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研制程序
标准号 | HB 8596-2021 | 标准名称 |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研制程序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实施日期 | 2021-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V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020 | ||
起草人 | 吕鹃、舒振杰、潘计辉、杨旸、叶川、贺丝雨 | ||
起草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无人机所、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研制过程的阶段划分和阶段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在250克至150千克范围内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研制项目。其他民用无人机系统研制项目可参照HB 8525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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