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F 096-2023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
标准号 | T/ACEF 096-2023 | 标准名称 |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技术要求及监测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实施日期 | 2023-11-1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中华环保联合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Z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40 | ||
起草人 | 蔡云飞、陆立群、许夏、吴克食、高松、李亚飞、张亚飞、秦承华、胡雄星、贾滨、孙屹、胡玢、王辰、高学志、闫现所、于剑虎、陈涛、曹利峰、谢雷、杨雁南、栾旭东陈孙发、代威力、龙海涛、李绍利、余黎明、张静、金旭、薛维忠、王飞、邓春磊、张绪文、康厚华、田源、朱硕、陈浩权、林景辉、罗春辉、沈志成、马嘉羽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大学、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上海离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泰诺安探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国环汇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盛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江苏复森特种阀门有限公司、宁波纳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航空大学、北京科尔康安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崂应海纳光电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英吉森安全消防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山东甲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检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结构组成、技术要求、检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注意事项等。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光离子化检测器技术的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开展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也适用于常温低湿度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