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669-2023 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指南
标准号 | DB37/T 4669-2023 | 标准名称 | 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实施日期 | 2023-12-1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山东省民政厅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民政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20 | ||
起草人 | 孙启龙、张德勇、孙义乐、刘兆泉、王华、姜泰周、张智勇、张心田、侯召文、齐先政、李洪涛、刘大亮、王兆德、周琳、屈克娟、李荣霞 | ||
起草单位 | 政协泰安市岱岳区委员会办公室、泰安市民政局、泰安市岱岳区民政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提供了村(社区)议事协商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成果运用和监督、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村(社区)组织开展议事协商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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