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576-2023 农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
标准号 | DB34/T 4576-2023 | 标准名称 | 农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 实施日期 | 2024-04-07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归口单位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20.99 | ||
起草人 | 刘杭杭、项炳泉、吴德义、张瑞峰、周建威、井志彬、李建新、陈琦、程建明、肖志江、陈嫣君、宋王子、李波、李毅、牛盛平 |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安徽建筑大学、安徽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市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煤第三建设集团安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金江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指导和规范安徽省农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危险房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安徽省既有农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城镇的既有自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可参照执行。 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结果为未发现安全隐患的房屋,后续使用应当做好维护,不得随意改变结构和用途。 按照本导则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的结论,不能代替专业机构的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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