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2/T 23-2023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规范

标准号 DB3702/T 23-2023 标准名称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规范
发布日期 2023-11-21 实施日期 2024-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青岛市司法局 归口单位 青岛市司法局
批准发布部门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12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03
起草人 邓焕礼、傅强、于明霞、张进彤、黄龙飞、于肖楠、王言卿、张贞辉、韩晓庆、张天民
起草单位 青岛市司法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的组织保障,合法性审核材料、审核事项、审核方式和依据、审核程序、审核意见,备案审查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青岛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主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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