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1833.4-2023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4部分:可追溯性

标准号 YY/T 1833.4-2023 标准名称 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4部分:可追溯性
发布日期 2023-09-05 实施日期 2024-09-15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全国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
批准发布部门 国家药监局
中国标准分类 C30
国际标准分类 11.040.70
起草人 何昆仑、彭亮、张楠、赵晓静、李佳戈、易力、任海萍、王浩、孟祥峰、郝烨、李澍、王品、刘士远、萧毅、王辉、曹德森、王少康、张培芳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上海联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药集团医疗器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上海长征医院、推想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可追溯性通用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设计开发过程、使用过程和更新过程的可追溯性活动。

本文件不适用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流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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