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607-2023 政务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
标准号 | DB32/T 4607-2023 | 标准名称 | 政务服务分中心运行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12-01 | 实施日期 | 2024-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批准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99 | ||
起草人 | 余荣红、李亚、吴佩杰、马竞、南磊、何晨、范璐璐、狄芸、顾馨、朱传刚、黄高攀、邹旭、王诗雨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建邺区行政审批局、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分中心运行的基本要求,包括设置、管理、监督、考核、持续提升等方面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分中心的运行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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