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19083-2023
代替以下标准:GB 19083-2010
中文名称:医用防护口罩
英文名称:Protective face mask for medical use
发布日期:2023-11-27
实施日期:2025-12-01
提出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刘克洋、刘思敏、张亚萍、赵丹、孙杨、张峻梓、韩黎、尹艺霖、王欢、刘兴兰、李桂梅、李波、许慧、刘飞飞、黄永富、张娟、陈明、张菁、黄丽豪、曹孟杰、邢玉珊、谢敬伟、胡广勇
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北京市医用生物防护装备检验研究中心)、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河南驼人医用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湖南臻和亦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北京邦维应急装备有限公司、亚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康家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威高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口罩(以下简称“口罩”)的要求、标志与使用说明及包装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工作环境下,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的自吸过滤式口罩(半面罩)。
本文件不适用于防护任何化学气体和蒸气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