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5/T 1096-2023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驾驶员能力要求
标准号 | DB3205/T 1096-2023 | 标准名称 |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驾驶员能力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 实施日期 | 2023-11-2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苏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归口单位 | 苏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批准发布部门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R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20 | ||
起草人 | 马兆捷、孔旗、张佩红、董金聪、张顺、任学锋、许俊明、王亚锋、黄千、胡建峰、林雨琦、张梦凡、魏苗、何乃剑、芮建秋、刘俊、沈彧、王佳利、王东兵、陈谦、张令军、张硕、戴一凡、高峰、洪涛、丁延超、陈银 | ||
起草单位 | 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九识(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摩卡智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砺智行(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智行众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水木灵境仿真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智能交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导(苏州)数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江苏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相城)、苏州昆朋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驾驶员的一般要求、知识要求以及技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驾驶自动化功能的M类车辆在场地测试、道路测试、载人示范应用、载人示范运营中须配备的测试驾驶员,N类车辆可参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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