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152-2023 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管理导则

标准号 DB35/T 2152-2023 标准名称 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管理导则
发布日期 2023-11-22 实施日期 2024-02-22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顺昌县司法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司法厅
批准发布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00
国际标准分类 03.160
起草人 兰铭、张家清、梁静、刘婕、王彬彬、江小凤、林艳锋、邹建平、张琪、白子平、林欢、江磐基、高闽
起草单位 顺昌县司法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邵武市司法局、光泽县司法局、建阳区司法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以下简称:法律协理员)的工作目标和职责、选任、培训、检查与考评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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