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11/T 235-2023 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评价
标准号 | DB3311/T 235-2023 | 标准名称 | 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 实施日期 | 2023-02-1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丽水市农业农村 | 归口单位 |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B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起草人 | 杨建伟、吴玉平、何火娣、梁建芬、赖丽芬、温兴趣、瞿存伟、李成惠、项雪丹、卢慧苏 | ||
起草单位 | 遂昌县绿都竹笋产销专业合作社、丽水市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服务管理中心、松阳县农业农村局、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缙云县农业农村局、遂昌县农村经济改革发展中心、莲都区碧湖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建设要求、评价和评价结果。 本文适用于指导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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