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1/T 1065-2023 社区公共建筑低碳评价规范
标准号 | DB3211/T 1065-2023 | 标准名称 | 社区公共建筑低碳评价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10-30 | 实施日期 | 2024-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F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起草人 | 孟家园、赵小林、金亮、曹娟、季晓明、郑杨、缪春凤、陈志宏、褚磊、张骁劼、周轶、马一飞、朱明、夏勤、王雨薇、韩兵兵、林剑闽、沈赛男、朱昕姝、周金 | ||
起草单位 | 镇江市京口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镇江市标准化研究中心、国家电网镇江供电公司、镇江市计量协会、镇江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街道、镇江市京口区大市口街道、镇江市绿色三山环境公益服务中心、江苏现代低碳技术研究院、北京万德福兰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公共建筑低碳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解释及计算、评价等级、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公共建筑的低碳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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