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SA 204-2023 工业尾气制生物乙醇
标准号 | T/ZSA 204-2023 | 标准名称 | 工业尾气制生物乙醇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实施日期 | 2023-12-2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中关村标准化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G17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80.60 | ||
起草人 | 晁伟、莫志朋、佟淑环、张春悦、王同、陈超超、贾伟、常春、邹方起、李重阳、岳美琪、王钊柱、张曼 | ||
起草单位 | 北京首钢朗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麦斯达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孵创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火炬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首朗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金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滨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关村智慧环境产业联盟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尾气制生物乙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安全。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工业尾气为原料,经生物发酵、蒸馏、脱水后制得的生物乙醇。其他类型气体制生物乙醇也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本文件规定的生物乙醇适用于以下主要用途:燃料乙醇、化工原料、有机溶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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