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892-2023 工业数据流通 合规性检查规范
标准号 | DB21/T 3892-2023 | 标准名称 | 工业数据流通 合规性检查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12-30 | 实施日期 | 2024-01-3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归口单位 |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L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040.40 | ||
起草人 | 邵华、申翔宇、李凯、黄书鹏、王宇飞、宋宪辉、谭振华、王义刚、杨成实、张翔宇、魏国伟、周艳芳、齐志峰、欧梓涵、孙昕、刘洋 | ||
起草单位 | 沈阳华睿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数据交易所、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辽宁分中心、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东北大学、辽宁职业学院、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北京赛迪时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辽宁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数据供方合规检查、数据来源合规检查、交易数据合规检查、数据处理过程合规检查、可追溯检查、数据出境合规、征信场景下数据合规检查和检查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数据流通中的数据合规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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