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01/T 142-2023 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规范
标准号 | DB2301/T 142-2023 | 标准名称 | 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实施日期 | 2024-01-22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归口单位 | 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01 | ||
起草人 | 迟有勇、杨东明、张晓多、刁鸿雁、杨东亮、邱宇、刘思钰、刘留新、付凌峰 | ||
起草单位 | 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目标、原则和要求、制度建设、窗口设置、窗口人员、服务内容、管理要求、监督检查、评价与改进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提供单位为申请人提供“一窗通办”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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