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8/T 46.14-2023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14部分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标准号 | DB3708/T 46.14-2023 | 标准名称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14部分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实施日期 | 2024-01-2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01 | ||
起草人 | 朱爱清、王冠杰、颜丙忠、王贵春、张千、刘吉洲、李振、李雪、吴敏、李开元、郑繁强、叶树杞、冯艳丽、张永全、郑伟、金爱翔、刘威、史雅欣、阿布都赛米·艾山、赵玉芳、商春锋、宋纯艳、张辰辰、李敏、孔令辰、候东佩、刘源、李耀华 | ||
起草单位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宁市标准信息技术中心、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给出了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职责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实施及评定的指引。 本文件适用于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其他集中用餐单位(医疗机构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可参照本文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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