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6/T 23-2022 社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

标准号 DB3716/T 23-2022 标准名称 社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
发布日期 2022-08-16 实施日期 2022-09-16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滨州市医疗保障局 归口单位 滨州市医疗保障局
批准发布部门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11
国际标准分类 03.060
起草人 崔健、耿红梅、郑鹰、付强、宋纯杰、宋梅、孔令娟、于帆、王晓晨、李颖、尚学强、李志刚、周洁、梅建滨、常建凤
起草单位 滨州市滨城区医疗保障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滨州市滨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滨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滨州市滨城区秦皇台乡便民服务中心、滨州市滨城区里则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总体要求、场所及人员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制度、投诉处置及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滨州市社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行政村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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