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6/T 61-2023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
标准号 | DB3716/T 61-2023 | 标准名称 |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 实施日期 | 2024-01-22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滨州市司法局 | 归口单位 | 滨州市司法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60 | ||
起草人 | 崔振兴、于亭亭、张志勇、单春丽 | ||
起草单位 | 滨州市司法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原则和要求、记录内容、音像记录、执法记录的管理与使用以及规范用语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时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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