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3/T 11-2022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3403/T 11-2022 | 标准名称 |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2-11-16 | 实施日期 | 2022-12-16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蚌埠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归口单位 | 蚌埠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批准发布部门 |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4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030 | ||
起草人 | 金祝峰、戴树玲、李占兵、马筱曼、朱焕密、单凤霞、程宁 | ||
起草单位 | 蚌埠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蚌埠市市直机关房产管理直属中心、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的管理职责、档案库房要求、档案管理人员配备、归档要求、归档流程、档案保管、档案利用、档案鉴定销毁、档案信息化、监督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工作,县区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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