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3/T 11-2022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

标准号 DB3403/T 11-2022 标准名称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 2022-11-16 实施日期 2022-12-16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蚌埠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归口单位 蚌埠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批准发布部门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14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030
起草人 金祝峰、戴树玲、李占兵、马筱曼、朱焕密、单凤霞、程宁
起草单位 蚌埠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蚌埠市市直机关房产管理直属中心、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的管理职责、档案库房要求、档案管理人员配备、归档要求、归档流程、档案保管、档案利用、档案鉴定销毁、档案信息化、监督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工作,县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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