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659.2-2024 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2部分: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
标准号 | DB32/T 4659.2-2024 | 标准名称 | 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第2部分: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实施日期 | 2024-02-09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王福如、朱宝立、张岩、周信、陈新颖、陈晓军、姚防、刘芳、曹忠、钱国华、陈智高、吴雨晨、徐佳南、卞琳琳、佘权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工作职责以及考核评价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区)三级疾控机构的医防融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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