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65.21-2018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21部分:火力发电
标准号 | DB3301/T 65.21-2018 | 标准名称 |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21部分:火力发电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 实施日期 | 2018-07-2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杭州市拱墅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 | 归口单位 | 杭州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
批准发布部门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起草人 | 倪志刚、刘嘉、黄辉、李美强、杨斌、陈培伟、朱平、焦庆春、刘刚、金维东、毛国强 | ||
起草单位 | 杭州市拱墅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质量检验中心、杭州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杭州市公安局科技通信管理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公安分局 | ||
适用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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