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QI 358-2023 医学实验室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设施和环境要求
标准号 | T/CAQI 358-2023 | 标准名称 | 医学实验室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设施和环境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3-11-30 | 实施日期 | 2023-12-3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C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100 | ||
起草人 | 张秀明、薛晓兴、刘万阳、戴其全、林思远、杨自飞、黄维纲、王敬华、陈蓉、王健、王寅、王琛琤、潘沪生、杨婷婷、张松莉、阚丽娟、牛广华、孙彬、周强、高庆峰、张彩丽、李娜、侯申岩、高海燕、陈鑫苹、王大光、蔡华煦、王艳海、董磊、金春明、刘国利、张义、张健、赵艳、周铁丽、杨永丰、朱立强、李琦、樊素慧、王燕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医学检验实验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国军标(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北大荒集团总医院、北京爱格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实安科技有限公司、朝阳市中心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海南省肿瘤医院、航空总医院、合肥平安好医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上海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通标伟业(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医学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的通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学实验室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时,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固定、临时和移动医学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评价,及实验室开展的相应自我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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