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11-2023 用水定额 第11部分:数据中心
标准号 | DB11/T 1764.11-2023 | 标准名称 | 用水定额 第11部分:数据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实施日期 | 2024-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水务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水务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25 | ||
起草人 | 赵睿斌、王佳颗、方景鑫、张灏、禄凯、康霄普、郭红、孙美、赵雅君、杨伟平、赵昱、章恒、李万仓、李良、王茜、白岩、王鹏、任毅、甄立功、孔刚、田月兰、万志涛、华秀萍、于力轩、邵搏、何思、王润宇、缪嵩、包莉娜、杨莹 | ||
起草单位 | 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万国长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创云基地、京东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浪潮(山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北京市水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鹏博士数据酒仙桥(GDC)数据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诺丁汉(宁波保税区)区块链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数据中心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水蒸发原理冷却的数据中心的用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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